服务条款
本使用规约(以下称“本规约”)是,Cornier株式会社(以下称“本公司”)在本网站上提供的在线商店(以下称“本服务”)的使用条件。注册用户(以下称“用户”)应遵守本规约使用本服务。
第1条(适用)
本规约适用于用户与本公司之间关于本服务使用的所有关系。
本公司就本服务,除本规约外,可能制定使用规则等各类规定(以下称“个别规定”)。无论名称如何,这些个别规定构成本规约的一部分。
本规约与前款个别规定冲突时,除个别规定另有特别规定外,以个别规定为优先。
第2条(注册)
在本服务中,注册申请者同意本规约,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法申请注册,并由本公司通知批准,注册即完成。
本公司判断申请注册者存在以下情形时,可能不批准注册申请,且无义务披露理由。
申请注册时提交虚假信息的情况
曾违反本规约者的申请
其他本公司判断不适合注册的情况
第3条(用户ID及密码的管理)
用户应自行负责管理本服务的用户ID及密码。
用户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用户ID及密码转让、出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共用。本公司在用户ID和密码组合与注册信息一致时登录,视为该用户ID的注册用户本人使用。
因用户ID及密码被第三方使用而产生的损害,除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4条(买卖合同)
在本服务中,用户向本公司提出购买申请,本公司向用户发送承诺该申请的通知时,买卖合同成立。商品所有权于本公司将商品交付给配送业者时转移至用户。
本公司在用户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时,可在不事先通知该用户的情况下解除前款的买卖合同。
用户违反本规约的情况
因收货地址不明或长期不在导致商品无法配送完成的情况
其他被本公司认定为损害与用户之间信赖关系的情况
关于本服务的支付方式、配送方式、购买申请的取消方法或退货方法等,另行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法执行。
第5条(知识产权)
通过本服务提供的商品照片及其他内容(以下称“内容”)的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归属于本公司及内容提供者等合法权利人,用户不得未经许可复制、转载、修改或进行其他二次利用。
第6条(禁止事项)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进行以下行为。
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行为
与犯罪行为相关的行为
侵犯本服务中包含的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行为
破坏或干扰本公司服务器或网络功能的行为
将通过本服务获得的信息用于商业目的的行为
可能妨碍本公司服务运营的行为
进行或试图进行非法访问的行为
收集或积累关于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等的行为
冒充其他用户的行为
与本公司服务相关,直接或间接向反社会势力提供利益的行为
其他被本公司判断为不当的行为
第7条(本服务的暂停提供等)
本公司判断存在以下任一事由时,可在无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停止或中断全部或部分本服务的提供。
进行本服务相关计算机系统的维护检查或更新的情况
因地震、雷击、火灾、停电或天灾等不可抗力导致本服务提供困难的情况
计算机或通信线路等因事故停止的情况
其他本公司认为提供本服务困难的情况
本公司对因停止或中断本服务提供而给用户或第三方造成的任何不利益或损害,不论原因,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8条(使用限制及注册注销)
本公司在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可在无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限制用户全部或部分使用本服务,或注销用户注册。
违反本条款任何条款的情况
发现注册信息存在虚假事实的情况
用户登记的信用卡作为结算手段被停止使用的情况
未履行费用等支付义务的情况
用户对本公司联系在一定期间内无回应的情况
本服务在一定期间内无使用记录的情况
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合使用本服务的情况
本公司对基于本条款所采取的行为给用户造成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9条(退会)
用户可通过规定的退会手续退出本服务。
第10条(保证否认及免责事项)
本公司不保证本服务不存在事实或法律上的瑕疵(包括安全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特定目的适用性、安全性等缺陷,错误或漏洞,权利侵害等)。
本公司对因本服务给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若本公司与用户之间关于本服务的合同(包括本条款)构成消费者合同法规定的消费者合同,则本免责条款不适用。但即使如此,本公司对因本公司的过失(不包括重大过失)导致的债务不履行或不法行为中因特殊情况产生的损害(包括本公司或用户可预见或已预见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司对因本服务引起的用户与其他用户或第三方之间的交易、联系或争议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1条(服务内容的变更等)
本公司可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变更服务内容或停止提供本服务,对因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2条(使用条款的变更)
本公司如认为必要,可随时变更本条款,且无需通知用户。变更后用户开始使用本服务的,视为同意变更后的条款。
第13条(个人信息的处理)
本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隐私政策》适当处理通过本服务获得的个人信息。
第14条(通知或联系)
用户与本公司之间的通知或联系应通过本公司规定的方式进行。除非用户按照本公司另行规定的方式提交变更通知,否则本公司视当前登记的联系方式为有效,并向该联系方式发送通知或联系,且视为在发送时已送达用户。
第15条(禁止权利义务转让)
用户未经本公司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将使用合同上的地位或本条款下的权利义务转让或作为担保提供给第三方。
第16条(适用法律与管辖法院)
本条款的解释适用日本法。且本服务排除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如果因本服务发生争议,双方同意以本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法院为专属合意管辖法院。
以上